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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补贴来了!快来申领专属“新年礼物”

天府发布 2022-05-04

本篇文章约4020字,阅读需要11分钟


新春将近,好事连连!


助力天府新区文创产业发展的“省市区”三级文化产业联动扶持大礼包来啦!


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将服务、指导新区文创企业开展2022年产业扶持资金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优质文创项目(企业)将获得全额专项补助或百万项目补贴,特别优质文创项目(企业)将获得三级联动产业补贴


↑ 森的美术馆


文创和会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产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旨在为推动天府新区文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激励文创企业(单位)快速成长,构建天府新区现代文创产业体系,发挥好对成都市建设全国重要文创中心和世界文创名城的支撑作用。”


一、支持对象

(一)申报文产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 在天府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作出贡献并纳入新区文创统计的企事业单位; 
2.从事和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市级有关单位和在我市合法登记的社会新区组织;
3.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处罚未满1年,或被列入“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名单的; 
2.申报项目经归口管理单位认定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3.申报企业往年省、市、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良的; 
4. 申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获得过其他省、市、区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申请同级申报。

二、支持原则

围绕产业生态圈建设,促进天府新区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符合《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0〕10号)、《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川宣发〔2021〕6号)、《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教〔2020〕24号)第十二条规定、《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加快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化节会活动细则。

三、支持方向

聚焦文创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创产业企业(项目)。

1、重点文化企业。
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在沪深交易所新增A股上市、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出版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给与百万以上一次性奖励(具体根据当年的申报指南)。

2、营收规模上台阶文化企业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及以上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营业收入数据以申报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以省统计局复核数据为准。其中,母公司或总公司在川企业以其全部年度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母公司或总公司不在川企业以在川部分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

3、创造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化产品的文化企业。
(一)在四川省完成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年内播映权收入累计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电视剧,对该剧备案制作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二)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四川省影视制作机构在四川省完成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立项且在国内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平台播出的网络剧,版权收入总额或有效收益分成总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该剧备案制作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四川省影视制作机构在四川省完成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立项且在国内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平台播出的网络电影,版权收入总额或有效收益分成总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该剧备案制作机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四)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四川省影视制作机构在四川省完成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立项且在国内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平台播出的网络动画片,版权收入总额或有效收益分成总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该剧备案制作机构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五)由四川省影视机构制作,在国内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平台播出、单集播出时长30分钟及以上的纪录片,平均每集实现的销售和发行收入(含广告销售、版权销售、流量分成)总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按每集10万元、每部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对该片制作机构进行奖励。
 
(六)由四川省出版单位出版的单品种图书(不含教材、教辅、招生类、租型),年市场销售10万册(含)至50万册(不含)的,对该种图书出版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市场销售50万册及以上的,对该种图书出版单位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
 
(七)单个演出剧目票房年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对创演企业(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票房年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对创演企业(单位)一次性奖励40万元;票房年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创演企业(单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 文创金融企业(项目)。
支持符合《关于深入推进文创金融合作高质量发展文创产业的实施意见》(成宣发〔2020〕4号),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文创金融生态圈的重点项目;支持市级文创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发挥风险分担作用,支持 “文创通”产品利息及担保费补贴;支持文创、文旅金融服务中心、服务点位建设;支持创新开展文创路演、孵化培育项目,支持建强文创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及文创金融课程培训项目。
 
5. 文化科技企业(项目)。
支持文创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加快发展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能力的文创新项目、新业态;支持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资产交易等新兴科技成果在文创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支持具备交互式、网络化特征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等应用研发;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文博资源数字化开发应用。
 
6. 创意设计企业(项目)。
鼓励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开展设计创新项目,以设计引领和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专业研发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工业产品、工艺产品、时尚服饰、时尚用品设计、制造及加工;支持具有国际或全国重大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类奖项和产业活动落地;支持优质创意设计企业、大师工作室开展创意人才专题培训。
 
7. 网络视听企业(项目)。
(1)影视动漫。支持健康向上的原创动漫作品、动漫舞台剧、数字动画技术运用、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的研发与推广;支持影视产业园区、拍摄基地、人才培养等影视服务平台运营;支持引进和自主开发影视拍摄及制作技术;支持培育和引进具备自主原创知识产权的文学、影视、动漫作品等原创内容开发应用;支持企业聚焦行业热点细分领域,打造专业化垂直类网络短、中、长视频平台,提升原创优质内容产能,实现规模化发展。
 
(2)音乐演艺。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行业号召力、市场竞争力的品牌音乐节(会)、音乐相关展会、音乐版权交易平台等;支持音乐创作、演唱、制作、经纪等领域优秀音乐人才和原创音乐作品孵化培育;支持数字音乐研发生产平台、网络传播、在线视听等流媒体音乐服务平台;支持城市音乐演艺载体和基地改造提升;支持音乐产业融合创新,孵化“音乐+”平台或园区。
 
(3)媒体融合。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创新融合;支持具有国际国内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媒体品牌建设;支持资源共享、信息集中处理、传播途径多样化的媒体平台建设。
 
(4)游戏电竞。支持健康向上的电子竞技、游戏直播、虚拟现实游戏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建设游戏开发共性技术平台、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支持研发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合成都元素的原创游戏电竞产品,开发电竞+文创衍生品;支持集聚电竞研发、赛事、培训、直播等全产业链条的专业园区打造。
 
8. 文化消费企业(项目)。
(1)支持文创+新兴业态发展。支持文创与科技、旅游、体育、互联网等行业跨界融合的新业态项目;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消费的文创产品;支持利用文化创意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高品质消费的沉浸式、体验式、交互式文创产品与服务项目。
 
(2)支持文化消费促进。支持文化消费场馆提升、文化消费品牌宣传推广、文化消费平台搭建;支持举办促进消费、 繁荣市场的文创节庆、文创集市等活动。
 
9. 产业载体企业(项目)。
(1)节展活动。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显著影响力的文 创产业博览会、文创产业展示交流活动和重大文化贸易会展。
 
(2)文创空间。支持国家级及省市文创园区、产业基地 建设,支持有利于丰富世界文化名城内涵、提升世界文创名城 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创街区、文创小镇、楼宇等文创空间建设。
 
(3)要素平台。支持国际、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实验室、 行业协会、智库中心等平台基地落地建设;支持以要素市场为 核心的产业平台建设,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 务、技术服务、众创服务、孵化服务、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 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10. 对外文化贸易企业或项目。
支持文创企业参加国内外影视节、动 漫节、文化产业博览会等重要文化展会;支持文创企业扩大出 口、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支持本土优质文创产品 出口外销,鼓励原创优秀动漫游戏产品出海发行。
 
11.市级重大文创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经市文产领导小组 确定,对创新推动全市文创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世界文化名城 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常年开展且预算金额明确的重大文创产业 项目或重大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文创节会。

12.文化节会活动。
对在新区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大型艺术节、音乐节、电影节、演唱会和主题文化活动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文化节会活动,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联系电话:
028-68774168 欢迎咨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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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燕礼
编辑: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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